入园须知
为维护南京眼旅游区内整洁、优雅、文明、和谐的游憩环境,保障市民的安全和权益,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维护秩序,讲究文明,注意礼貌.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有关管理规定,服从并协助管理人员行使工作职权。
二、自觉遵守参观游览秩序。
三、树立环保意识,爱护旅游区花草树木,不要践踏草坪,不要摘折花果,攀爬树木,不准采挖花卉等,不要在树上拉绳挂物。
四、爱护公共游览设施.不得在古建、建筑物、构筑物、设施、树木上涂写、刻划、钉钉;不要在椅上躺卧。
五、爱护旅游区环境卫生,不准随地吐痰、小便或乱扔果皮核,烟头、口香糖残渣等废弃物,禁止在旅游区内捡拾垃圾物品和行乞。
六、为了游人的安全,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禁止进入旅游区。不得携带危险品人园,禁止动用明火。
七、禁止在旅游区进行非法经营及摆摊设点、迷信活动和低俗不健康行为。
八、严禁在旅游区散发、张贴、悬挂任何形式的广告,宣传品;不准在旅游区内收费教舞、教功;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赌博和其他非法活动。
九、禁止带宠物狗进入旅游区;带小孩的家长注意孩子在园内禁止随地大小便,违者罚款。
十、禁止翻越江边护栏,禁止在江边游泳、垂钓、捕鱼等行为,违者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捕鱼器材。
十一、南京眼步行桥禁止机动车、非机动车、滑轮鞋等上桥行驶(详见南京眼步行桥管理规定)。
十二、禁止在旅游区内无证放飞无人机行为。
十三、维护旅游区游览秩序,人人有责,凡违反上述规定者,按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或没收,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